【每日论语】绳

字出“东莞男子持菜刀追砍小偷 被警方绳牵指认现场”。捉贼英雄反被当成贼人对待,警方办案思维之玄妙超越老百姓的常识。加之去年绳牵卖淫女游街事件,东莞警方的少数办事人员算是彻底跟绳子结下了“缘”。只可惜,这注定是一段孽缘。

绳,本意不用解释。汉朝人桓宽将“绳”引申为约束、制裁的意思。在其作品《盐铁论·大论》里写到:“绳之以法,断之以刑”。意思是说,你要是给人家一根绳子,首先你得确定他犯了罪。

所以,电视剧里经常看到一个桥段,某老爷得知自己戴了绿帽子,就会扔给姨太太们一根绳子自行了断。我们在悲叹姨太太命运的同时,也对老爷用绳而保全的名声,往往不多质疑。

但无论如何,正常人都会理解,“绳”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依据。

操蛋的是,警察用绳不同于老爷用绳。前者是对自身身份的一种模糊界定。须知,警察不是法官,哪里有权去惩罚嫌疑人?这又是一件超越常识的非正常的“正常事”。

或者,他们只是养狗养多了,没有一根绳子,自己都不知道要往哪里走?

『每日论语』将在安庆生活社区私人媒体乳透社公民观察等处同步更新,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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