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可以不那样做

人在犯错的时候,总习惯的找一些借口来获得原谅。如果是真心的想请求原谅倒也罢了,但大多数人都只是希望自己不要理亏,至于对方的谅解与否,谁TM真的在乎呢?

三个月之前,我代老板将一套房子租给一位女士,她带着一个两岁多点的小孩,从言谈举止中能看出有点神经质,我怀疑这又是一段不幸的婚姻或者类似的其他。便自作同情,以这位女士期望的条件将房子租给了她。包括低租金、付一押一、一月一付等等,甚至还帮她换上了新的灶具。

三、四天之前,收到她的一条短信,大意是她已经搬出那房子,且上个月的房租并未如约打进老板的帐号里。按照她的逻辑,她住了三个月,所以包括押金,她并没少付。这让我无语,也自觉对她的“同情”有点讽刺。但事实既然如此,只想赶紧要回钥匙,好尽快把房子再租出去。

但操蛋的事出现了,接连两三天,打了几十通电话,发了N条信息,无论是用座机还是手机,这位女士始终不肯接电话,也不回信息。这让人有点恼火,但又无可奈何。

这事让老板都觉得好笑,怎么会有这种素质的人呢?

其实她可以不那样做。她只需要去一次中介公司,把钥匙交回,将这个月欠奉的水电煤费交齐,不就可以不要让人对她产生厌烦吗?

我只是用“她”来举个例子,因为“她”本身不值得我在这里抱怨,比她更烦的人多的是,随处可见。我想说的是,做事越简单越好,不要总想着为自己找借口,去做,去做到别人不拿你当借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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