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一书曾提到可通过增加品类的方式来扩大市场。一方面,它满足了消费者的未知需求,但另一方面,它又可能诱发或炮制了消费者本不存在的欲望,并从中获益,这是恶行。
譬如可口可乐公司,除了主打碳酸饮料市场大名鼎鼎的“可口可乐”之外,也有“美汁源”品牌,并创造出一个浓缩果汁市场。这种做法当然符合品牌的发展需求,幸运的是,产品本身也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至少看起来,它算有一个多赢的结果。
可正是因为这类标杆型品牌的示范作用,让大多数品牌运营者都误以为:创造一个新品类去忽悠消费者的钱包,远比为消费者提供真正的使用价值更为重要。
至少在域名的注册和管理这块,我以为就犯了这样的一个错。
很久之前,因为中资源的一次促销,我花了250元买了一个.cn域名的五年使用权。后来又因为需要,陆续注册过.com、.org、.net及.info等不同后缀的域名。对于那些于个人特别有价值的域名,我不得不同时注册下不同后缀的其他域名,以确保我是相对安全的,假设我在这些域名上的付出让我某天得到回报的话,不至于头痛到被李鬼冤枉。安全感虽然有了,但成本却是翻上几翻,这种浪费让人抓狂。
如果说用户的不安全感也是一种需求应该被满足的话,那诸如ICANN这类年收入百亿美金级别的域名管理机构,是不是也应该尽尽薄力提供某种低成本的解决方案呢?譬如严格规定域名申请机构或申请人的资格,以确保在有限的域名后缀里,尽量平衡申请者的真实需求。而不是像今天这样,用加法营销的方式增加新的品类,厚颜无耻的提供无限个后缀,向那些试图保护自己的家伙们收取额外的费用。
不客气的说,这笔收益本质上与敲诈没多大区别!那些新通用顶级域名的出现,对于那些有可能被李鬼的企业或品牌而言,就是一种多余的负担,除了增加品牌运营成本之外,根本没有创造出什么新的价值。但ICANN没有这样想,而品牌主也忘了思考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当然,当下的社会环境也该负点什么责任才对!
尽管我非常反感加法营销术,但这个世上的大多数事都是靠做加法获得成功的。如果我能靠做减法做好一件事该有多好呢?有(máo)趣(dùn)的是,将本不存在的事物或逻辑创造出来并赢得市场,本身于其他而言也是一种加法,若我固执的强调这是减法,会不会有点变态?
不折腾吧,给有理想的人去实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