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社会

郑钧写过一首《商品社会》,歌里说:商品社会,欲望的社会,没有怜悯的社会。这算是一种写实?真佩服他的勇气。数十年后,没人会觉得这是错的。比如说宜宾机场将被改名做“宜宾五粮液机场”,品牌策划者们还是认为注意力经济很有用,并继续无视社会效应。

不过,我们的生活早已被商品包围,谁在乎多出谁来?早晚你呼吸的空气都可以被人出售。无论你是否知道是谁赋予了他们这样的权利。广大人民能确认的就是:一切一场梦,一切都成空。问题是哪得一直等下去,等待似乎成了生命的逻辑。

这几天,我在溜马路,为某个品牌的活动做前期调研,走在曾经十分熟悉的各条街上,与一些陌生的人做着交流,看到一些原本忽略的事,在加上目前的心境,对所谓“成功”越发理解的偏执,似乎进了不敢反抗的圈子里(当然,我还是不愿意就这样下去,要不我记录这些也就没了意义)。不过,既然是错误的,一定会有纠正的时刻,我得绕开什么然后去坚持什么。思路大致如此,虽然我还不确定细节。

早上朱注拿出一段作文来问我,“不能吃白饭,才算是对得起他们”是什么意思。我解释说,不做不劳动的人。他似乎有点懂。我只好更形象点,说不做公务员。他哦了一声,走开了……我仔细想想,这样的说法应该是不准确的,也有一些不需要劳动的人,比如上了年纪的人,比如身体不好不能劳动的人,都将他们归类在公务员,是不仁道的。晚上回来,我会跟朱注解释清楚。

好吧,我想解释下这几段文字之间的关系,首先,我认为商品社会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商品兜售人需要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而那些最吸引公众注意力的恰好是一些原本就属于公众的物品,包括公共空间、文化什么的。其次,在谁能决定它们可以被出售的事情上,大多数以服务公众为己任的人是不作为的,他们不是一个很好的看门人。最终,商品社会就是伤害公众利益的一个社会。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是件聪明的事,不过,要是你看不到你的脚在哪里,就不能算有多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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