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电视上看球,看的是四川全兴,忘了对手是谁,只记住魏群、马明宇、黎兵这几个名字,时间大概在1997年;喜欢的第一支球队是成耀东时代的上海国际,2003年令人兴奋也令人沮丧;几年后我却站在了虹口体育场的6号看台。
蓝魔那三年,我看到复出前的吴金贵在上海市北某高尔夫俱乐部里的心不在焉;我见过杜威带球长途奔袭逆转广药那一刹的血性;我在八万人感受过申花2:1干掉尤文图斯的惊奇;我体会到谢晖谢幕战时跑到6号看台,将手里的蓝魔公仔扔给朱注时的温馨;连CCTV5也在某期亚冠比赛集锦中,把结束镜头定格在6号看台朱注拍手的画面上,足足有5秒钟……
那些记忆,值得回味,身为蓝魔,倍感荣幸。直至朱骏把郜林卖掉,我才意识到这位老板眼里的争冠与我这个球迷眼里的争冠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我问自己,我为什么会成为球迷,当我喜欢一支球队的时候,我又是为了什么?我想,至少不该喜欢一支老板只拿足球做道具的球队吧!
到了2010年10月底,阿森纳在客场干净利落的战胜曼城,我才断断续续的看起英超,再到来年,当小法、纳斯里同时离开后,我才发现自己爱上了阿森纳,原因不在温格,而是我觉得自己很像这支球队,至少很像温格打造的这一支阿森纳。
是的,时间到了2011年,我在上海混生活的第12个年头,却混的不如那些我熟悉的但比我晚来且看起来也不比我聪明、甚至在行为上都没有我勤奋的一些朋友,他们在这个城市,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房,有了车,开了自己的公司,过着我以为的成功生活。我呢?却沉浸在之前结束的一段失败的创业经历中不能自拔,即便身在一家业内很具知名度但于我性格却格格不入的公司里做着所谓高管,也跟职场新人一样迷茫、失落、焦虑、犹豫……用尽所有这些负能量的词来描述我当时的庸人自扰的那幅傻逼样再恰当不过。我想我需要恢复信心、需要调整、需要树立新的目标、需要认识真正的自己、需要一点一点地行动,跟阿森纳一样,至少跟很多球迷眼里的阿森纳一样不争气,不是吗?
正如我无法让我的手指头能长得长一点显得修长而优雅一样,有些目标无法实现,但并不意味着那就是坏事。我也很喜欢冠军,就像所有的创业者都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够上市,成为行业典范,为用户创造真正的价值,至少在初心上,我们曾无数次规划着美好,而不仅仅是为了金钱。但最后呢?你会发现,如果你活不下来,一切都是枉然。
2005年,我在一家初创的杂志公司做运营,2009年,我却亲自结束这本曾经风光过的杂志。同时,另一本信奉活下来比活得风光重要的与前者相同时间创刊且有共同读者市场的杂志,如今已经平静地庆祝过了自己的十周年庆。
我们喜欢英雄,可自己却不敢去做英雄。这多多少少证明了我们需要勇气、需要忍耐、需要包容、需要成长……也许,“路越长的人成长的速度越慢”,我觉得我理解到了这一点。同时我也懂了,如果连自己都不敢去做英雄,凭什么期待英雄会出现呢?
我不反对任何人爱冠军、要冠军、爱阿森纳、骂阿森纳,甚至为了避免无谓的、情绪化的争论,这篇文字的标题都刻意强调“我”而非“我们”,仅仅代表一个人的感受罢了,如果能引起你些许共鸣,也只是说进你内心而已,不代表我想影响谁批评谁鼓励谁贬低谁,没有答案的辩论没有意义。
既然能有个理由让你我爱上这支球队,那也有理由自由解释你对她的爱恨忧烦、自由展望你对她的期待嘉勉,何必讨论对错。我猜,你喜欢的不仅仅是这支球队,更是自己。
总之,我爱的球队更像是一面镜子,里面的我是谁,我得问问自己能不能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