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钱是大事 过界需谨慎

【2015030807】名人代言是比较流行的广告手段之一,但就像一些靠营销策划吃饭的公司走向代销分佣一样,如果影响力可以变现,为什么不更简单一点,让粉丝直接向名人买单呢?某女星推出的同名面膜销售不力,据说不是影响力不够,而是遭遇更接地气的同行集体抹黑所致。看来,捞过界始终还是商业大忌。

【2015030806】选南航去广州,走的却是接驳车,登机后白等一个多小时……七八年时间习惯出来的“会员卡”归属感,再次被敲碎成了渣。对商家来说,它的会员多数时候就是一张会员卡,“卡”在了没有人情味上。什么时候迈过这道槛,商家就有生机了。

【2015030805】在苹果手机上,长按朋友圈朋友发的信息,点选“举报”,新增一栏“欺诈(骗钱、收钱不发货)”。从马化腾两会期间对微商的理解来看,微信为用户投诉不良微商打开方便之门,这是默认微商模式在微信上可继续存在。

【2015030804】《一步之遥》实在看不下去,倒是前段出现的舞蹈令人愉悦。故事说的凌乱、晦涩、略带神经质,分明是瞧不起我的欣赏水平。不过,看在女神的份上,就不删了。

【2015030803】有朋友说微商痛点,第一是好货及可信度,第二是哪里找流量。听起来还是所有生意的基本问题,不该归罪于微商模式。它真正的苦困应在于对传统零售的继承还是颠覆?继承如何继承,颠覆又当做些什么?其实,前者不过是渠道+1,零售的微商化,不全是错,但感觉不止这点贡献。而后者才是基于新生代主力消费人群所出发的全新思考:零售业态是否需要做到随机、随地、随意无缝接入生活,直至成为创建新型社交关系的粘合剂?由零售驱动社交,用社交推进彼此的忠诚度,再回归更深层次的来往,我以为的自零售,大致如此。

【2015030802】微信群发红包求路转粉效果如何呢?我试了一次,只想说成本太高,倒不是说支付成本,而是路人甲乙丙丁对这种事情的认知存在差异:他可以拿钱,但也可以不办事。我理解为诚信值低,大家不会反对吧?

【2015030801】说昨天是女人节,因为今天是3月8号。这一天总得做点什么刷刷自己在老婆心中的印象分还是很有必要的。所以,《超能陆战队》多了两个不情愿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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