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say话

新闻出版总署最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出版媒体、单位,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有关规定适用于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媒体』。

既然到了要靠发布法规来纠正的地步,那中文写作者们是该“检讨”以后的说话和写字了。

无趣的是,这种事情不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不懂写英文,我还得好好的学上几年才有资格去那么做。也就是说,能够违反禁令的人,多少还是懂得一点英文的,这应该算是一个长处。现在推行的义务教育不是从小就让孩子学习英文的吗?另外,多学多用也算是学习语言的一个好方法,但为什么要被明令禁止呢?(一个面貌和善的老大妈,笑眯眯的对你说:是让你多学善用,不是多学乱用啊,你不懂啊?)

我联想到一个不是很必然的关联,它是否跟搜索引擎有关呢?一则所有的文字最终将流向互联网(在目前的资讯传播条件下,网络就是资讯的海洋,任何形式的文字都会被复制到互联网上并通过搜索引擎被人主动挖掘与传播)。二则读者自身已经转变成了一个新“媒介”(从过去被动接收到现在主动搜集自己感兴趣的资讯并在自己的小圈子内加以传播)。在传播的这个过程中,如何控制就是这条禁令的根本目的。

也就是说,中文的关键词已经完全被搜索引擎理解和掌握了,但想做到对英文关键词的掌控,还不如禁止各位使用英文简单的多。

想到这里,我又有一个新的idea,不如从现在开始禁止学英文,大家都像我这样连说中文都费事,那该多省事啊。更方便的是,让“有线通”这样的宽带供应商来控制用户上网的速度,上着上着,也就开始厌倦互联网了,岂不更好。反正,“有线通”在这方面已经做出成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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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承认,凑出这几百个字好费时间。超出了20分钟的时间预算,只得跟自己say sorry了。我有点鸡动了,思路凌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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