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本意不用解释。汉朝人桓宽将“绳”引申为约束、制裁的意思。在其作品《盐铁论·大论》里写到:“绳之以法,断之以刑”。意思是说,你要是给人家一根绳子,首先你得确定他犯了罪。
所以,电视剧里经常看到一个桥段,某老爷得知自己戴了绿帽子,就会扔给姨太太们一根绳子自行了断。我们在悲叹姨太太命运的同时,也对老爷用绳而保全的名声,往往不多质疑。
但无论如何,正常人都会理解,“绳”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依据。
操蛋的是,警察用绳不同于老爷用绳。前者是对自身身份的一种模糊界定。须知,警察不是法官,哪里有权去惩罚嫌疑人?这又是一件超越常识的非正常的“正常事”。
或者,他们只是养狗养多了,没有一根绳子,自己都不知道要往哪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