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论语】代言

这几天,陈欧体开始流行,甚至连池州人也有了一个版本。我本该高兴一下,娱乐的事情总能带来欢乐,可有了欢乐,又思想着为什么会流行,看起来讽刺大于欣赏。本来么,代言人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你只知道九华的香火甲天下,却不知平天晓月胜西湖;你以为杏花村酒属三晋,却不知牧童遥指在池阳;你可以轻视我的存在,我会证明这是生态发展的时代。坚守,是注定有舍有得的姿态,少不了质疑和轻视,但,那又怎样?哪怕无人褒奖,也要一路飞扬。我是江南池州,我为自己代言。

远一点的说,代言没现在这样娱乐。古时候可是指帮皇帝老子代笔,草拟诏书,严肃的很的事,今天玩起来,一点架子都没了。即便是早些年,观众们看某明星代言某药的心态也是如听圣旨,哪像今天一看到名人就想起“忽悠”这个词。

从营销上讲,陈欧为自己代言算是一个策略,反其道行之,未必是坏事。但从实际效果上看,未必真比找个明星代言更有作用。除了造些个话题让媒体和比媒体高尚一点的围观者谈谈之外,对于销售,有多大帮助,也只有天晓得。

不过,好在这个社会的人未必都有我这等斤斤计较,如果陈欧不算出名,那陈欧体流行说明什么?如果聚美优品不算出名,那VC的钱又要怎么收回?都是混个名气的事,又何苦算计它卖多卖少呢?算那个的,不是玩资本的。

当然,话说回头,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说“我为自己代言”这句话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啊!

《【每日论语】代言》上有2条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